7月9日晚间,新华社发布消息称,针对媒体反映的“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”,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,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,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。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,将依法严惩、绝不姑息。同时举一反三,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。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。
同时,7月9日,还有多家食用油企业相继发表声明进行回应。
金龙鱼:自查结果显示公司充分履行了监管责任
7月9日晚间,金龙鱼在官网发布公告称,关注到近期出现散装食用油运输安全问题的报道后,集团内组织了全面自查,自查结果显示:集团各企业在散装食用油安全运输中充分履行了监管责任,运输车辆都进行了严格的查验、检验手续。
金龙鱼还表示,作为世界500强企业,公司对食品安全有规范及完备的管理体系,对于散装食用油运输有严格监管。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散装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,制定了集团性管理制度,并严格落实。
鲁花集团:使用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
遵循“三不原则”
7月9日下午,山东鲁花集团发布《对食用油运输管控情况的说明》称,公司对包括运输环节在内的全链条进行严苛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。
鲁花集团表示,公司首先使用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用于食用油运输业务,且必须使用食用油专用罐运输食用油。并遵循“三不”原则,即装过转基因食用油不用,装过毛油或低质量等级食用油不用,装过其他油种食用油不用。
鲁花集团还强调,装油前,需对食用油专用罐车油罐内外壁进行彻底清洁干燥,油品运输全过程GPS记录。装油后,对入厂食用油专用罐车进行逐车验车、查验铅封,油品取样检测,不合格的拒收处理。
西王食品、京粮控股等回应
此外,多家上市公司也于日前进行回应。
7月8日,西王食品在互动易平台表示,公司玉米胚芽油包装油占比较大,从原料胚芽到油脂制取到成品油生产、灌装、包装一体化生产,包装油的销售主要通过厢式货车运输,不使用油罐车运输;散装油在公司业务占比较小,使用专用的食用油油罐车进行运输。
西王食品称,公司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》,结合公司具体业务状况,组织制定了《罐车检验管理规定》,明确规定运输散装食用油使用专用车辆,不得使用非食用油罐车或容器运输。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运输方面的质量管控职责,通过资质核查、合同约定、随车装运清单核查、现场标志标记及卫生状况查验等等,严格落实GB/T 30354的条款要求。
7月2日,京粮控股表示,公司在网络上发现相关信息后,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子企业开展自查在配资炒股,经全面评估,不存在此类情况。公司相关子企业均满足《食品安全法》《GB/T 30254-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要求,并通过检查清洗记录、验车、查验铅封、取样检测、合同管理、过程记录等措施防范食用油运输风险,全面保障公司产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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